海底光缆扭力测试仪试验程序_济南中创扭转试验机厂家

海底光缆扭力测试仪试验程序

1、把试样装入海底光缆扭力测试仪中,使试验长度L符合详细规范中要求,并使试样上无起始扭转应力。除了必需的扭转操作之外,在整个试验中不要移动或扰动试样端。

2、尽可能使试样的垂度或对铅垂直线的偏离比较小。

3、当详细规范中规定监测光纤衰减变化时,则应测量试样夹持前后的输出光功率变化,要求达到无显著劣化。

4、只要详细规范不禁止,可采用支撑受试段的方法或对受试段试样施加张力的方法,使试样的垂度或弯曲减至比较小。详细规范要求施加张力时,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,所施加的张力应符合下表规定。

光缆标称直径范围mm

比较小负载N

≤2.5

15

2.6-4.0

25

4.1-6.0

40

6.1-9.0

45

9.1-13.0

50

13.1-18.0

55

18.1-24.0

65

24.1-30.0

70

>30.1

75

当详细规范中规定监测光纤衰减变化时,则应测量夹持和施加张力负载之后试样的输出光功率。

按如下旋转可转动夹头:

    a)顺时针旋转180“或有关规范规定的角度;

    b)返回起始位置;

    c)逆时针旋转180“或有关规范规定的角度;

    d)返回起始位置。

    这四步转动构成1个循环。除非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,每个循环在1 min内完成,总计10个循环。

    第10个循环完成后,在比较后的第10个循环期间的顺时针旋转的极限位置上和反时针旋转的极限位置上,以及在第10个循环完成后,确定通光光纤数。

让试样静置5 min后,进行合格判据参数的测量。当有要求时,试样可从设备中移出来,用正常视力作目视检查。

要求:

    试验的合格判据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。通常的合格判据是光纤不断裂、衰减变化不超过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值和光缆护套与(或)缆芯元构件不损坏。



COPYRIGHT (©) 2021 济南中创试验机厂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0018659号-19